【黎智英案】陳沛敏稱黎智英作風較強勢 被捕後未有改變《蘋果》的角度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02/26 13:31

最後更新: 2024/02/27 09: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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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《港區國安法》,黎及《蘋果日報》(下稱《蘋果》) 3間公司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共3罪,案件今(26日)續審。(資料圖片)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《港區國安法》,黎及《蘋果日報》(下稱《蘋果》) 3間公司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共3罪,案件今(26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續審。前《蘋果》副社長陳沛敏續作供稱,沒有印象黎曾於被捕後提及改變《蘋果》的角度,又同意《蘋果》紙本報紙會跟隨黎的觀點,原因包括黎是老闆,而且黎的作風較強勢,亦會堅持自己做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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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今踏入第32天審訊,第二位從犯證人、前《蘋果》副社長陳沛敏第11天作供,控方續由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負責主問。

控方引述《蘋果》2020年8月13日報道,題為「黎智英羈留室感悟  『坐監都揀呢條路』」,當中黎稱「一切繼續」、「《蘋果》一定撐落去」。陳確認黎於8月被捕,又指沒有印象黎曾於8月至12月提及改變《蘋果》的角度。控方又問及《蘋果》紙本報紙會否跟隨黎的觀點,陳供稱會,因為黎是老闆,而且黎的作風較強勢,亦會堅持自己做法。

控方再問及陳當時是否同意黎的政治觀點。陳指,她會認同黎的一些宏觀及基本的價值觀,如民主、自由,至於具體地用甚麼方法及路線實踐,陳則不會每次都認同。

控方又引述《蘋果》2019年9月1日報道,題為「港鐵大搜捕 釀元朗恐襲2.0 速龍無差別毆市民」,問及《蘋果》報道8.31太子站事件的角度。

陳供稱,報道的角度是質疑警方當晚有否使用過份武力,又指黎早前提及的「警暴」問題與報道角度有關,因為黎認為「警暴」影響公義,而且當晚有大量短片拍攝到警方在地鐵車廂內,亦有市民「被打得好犀利」,故此當時以頭版新聞報道事件。法官則質疑上述報道標題屬陳述,並非疑問,陳同意標題屬陳述。

陳又指,黎認為《港區國安法》生效後會損壞一國兩制,又指黎一直會指示透過《蘋果》反映其看法,如黎會提供別人的新聞稿予《蘋果》,又或是如7.1當日的報道般,直接要求《蘋果》做更多示威者的心聲。

控方於庭上展示黎智英在2020年8月20日於Twitter(現稱X)推文,當中黎感謝前美國總統特朗普,提到「香港沒有自由就沒法成功,也不能再是國際金融中心」,《蘋果》翌日亦出版題為「特朗普:黎智英是勇敢的人」的報道。陳指,當時特朗普曾在記者會上讚揚黎,很多外媒亦相繼報道,《蘋果》電子版及紙媒亦刊登相關新聞。

陳又指前《蘋果》社長張劍虹引述黎曾批評《蘋果》國際版,過於跟隨《紐約時報(New York Time)》及《有線電視新聞網(CNN)》的立場,即較批評特朗普,反而美國總統拜登的醜聞「唔夠大」。

陳指,國際版同事為此感到壓力,變相於處理特朗普及拜登的文章時,會應黎的要求調查,「但我都覺得當時都係跟返新聞原則做」。

控方又引述陳的專題文章「這星期給香港人的通識題」,當中提及多名防暴警圍捕12歲女童等。陳承認有關主題是煽動,又指自己不認同關法例,亦不認同當時有些片段拍攝到的警方行為。

聆訊明(27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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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